许可证书巴林巴拿马巴西大使馆加签认证Surat izin
许可证书做副本就可以了
还有就是准备好,营业执照副本。
1. 装运单据(供托运人使用)
托运人应填写托运单(包括托运单、装箱单、收货单),并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代理接受货物后,在托运单上填写待运船舶名称,托运人保留托运单。托运人应当将另一托运物交还托运人,并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批准放行后,在装箱单上加盖放行章,托运人将货物运至港口仓库或直接发运;船到港后就按此理货装船。每批货物装船后,大副保存装箱单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理货公司将收据返回给发货人,发货人与收货单向代理换提单,发货人等待银行结汇后将提单转发给收货人。
承运人的货运单据:
承运人的代理人应根据托运单填写装箱单和装箱单,并按照承运人的要求根据装箱单编制配载图。船舶到港后,应当送交大副审查签字。船舶应当留存一份,并向代理人提供多份,以便在卸货港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托运。sub-manifest准备;代理方应根据实际装货情况修改舱单,并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出境手续;根据舱单填写运费单,寄给卸货港的承运人代理和船公司。
2. 卸货文件(由收货人处理)
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应当与承运人的代理人换货;签发提单后,代理人应当保持正本提单、舱单与提单一致;收货人凭提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然后在港口仓库或者船边提货;货物清关后,提单应保存在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收到的货物少于提单或者遭受损失的,应当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过少或者损坏的提单,并通过其代理人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承运人的放电文档:
承人的代理人在收到舱单、积载图和次舱单后,应当向海关办理载货船舶入境手续,向收货人出具抵港通知书,并将上述文件送达港口、理货等单位;船到港后,理货公司根据舱单清点货物,根据配载图指导卸货。货物发生过短或原始残损时,理货公司应编制《货物过短或残损清单》,经大副签字后提供有关单位。
3.装运单据的装卸中转手续
托运人应当向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
在代理同意承运货物后,出具装运单(S/O),并要求托运人将货物送到指定的装运地点。
发货人凭代理公司出具的装箱单及二份(收货单)向海关申报出口。然后将提单和收据寄给理货公司。
公司应准备装运清单(L/L),根据S/O储备。
船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配载图(C/P),交代理公司、分拨理货公司和装卸公司如期装船。
托运人应当将货物交付码头仓库,在此期间商检和海关应当到达口岸进行检验和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