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简介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英文全称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简称“SFC”。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
1989年5月,随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的制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即告成立。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目标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是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证监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证监会条例》及另外九条涉及证券期货的条例已合并成为《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执行监管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法例,同时亦有责任促进及协助这些市场的发展。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规管目标是:
1、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
2、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3、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
4、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
5、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6、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监管对象
1、证券交易
2、期货合约交易
3、杠杆式外汇交易
4、就证券提供意见
5、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6、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7、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8、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9、提供资产管理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监管方式
1、制定发牌准则,确保所有从业员都是获准发牌的适当人选
2、审批牌照及备存持牌人公众纪录册
3、发表守则及指引,使业界知悉证监会所要求的操守水平
4、监察持牌人的财政稳健性及遵守所有相关法例、守则、指引、规则及规例的情况
5、处理针对持牌人的失当行为而提出的投诉
6、就失当行为进行调查及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