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8 10:00:59

粤港两地莲塘口岸通关车牌政策解读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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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信息,经粤港双方商定,自6月12日起启动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工作,指标申领条件和日常使用管理同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粤港商务车一样,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新政策执行。信息发布后,不少群众来电咨询指标申领有关事宜。记者经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就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一)投资类指标

  1.到我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其上一年度在我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辆。

  2.我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二)人才类指标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以及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类指标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以申办1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四)捐赠类指标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捐赠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二、对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有效期,有何规定?

  (一)投资类指标有效期为1年。指标到期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延期1年:

  1.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并以15万元为基数,每15万元可以办理1辆商务车指标延期。

  2.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

  (二)人才类指标。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延期5年。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类指标。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延期5年。

  (四)捐赠类指标。长期有效。

  三、对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日常使用管理,有何规定?

  答:

  (一)对投资类指标,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

  (二)指标申请获准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放批文。批文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可申请延期,符合规定的予以延期,每次延期1年。

  批文延期前,其对应机动车在内地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须处理完毕。

  (三)申请人应当自领取批文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结备案手续。

  (四)指标持有人或使用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指标:

  1.利用机动车协助他人非法入出境,非法营运,违规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从事走私行为的;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指标的;

  3.转让、出租、出售指标的;

  4.连续2次未通过指标延期的;

  5.逾期未办结海关、边检部门备案手续的;

  6.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有第1项情形的,终身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请。有第2、3项情形的,5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4项情形的,3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5项情形的,2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6项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处理。对指标注销的,指标对应的批文、机动车牌证一并予以注销。

  四、对已获取皇岗、文锦渡、深圳湾、沙头角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或拱北、横琴口岸的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投资类企业,是否可以再申办莲塘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答:可以,按增量指标条件办理。如,企业已办理1辆深圳湾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可按第2辆指标条件(上一年度纳税达到50万)申办1辆莲塘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以此类推。

  五、对已获取皇岗、文锦渡、深圳湾、沙头角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或拱北、横琴口岸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及捐赠人(团体),是否可以再申办莲塘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答:不可增办。如需办理莲塘口岸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需先将已获取的指标注销,再按现政策重新办理。

  六、对已获取且只获取了港珠澳大桥口岸各类粤港商务车(包括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是否可以再申办莲塘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

  答:可以,不受影响。

  七、对已获取皇岗、文锦渡、深圳湾、沙头角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是否可以再申办莲塘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答:不可以。

  八、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澳门或台湾商户是否可以申办莲塘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

  答:申请条件符合规定的,可以申办。但国外、澳门或台湾公司须使用在香港登记的车辆申办。

  九、对在广东省投资的境外商户和内地纳税大户,在申办莲塘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内承公司上一年度纳税总额超过200万元的境外商户,或者内地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申请指标的,免网上提交材料、免排队,可直接持有关材料到窗口申办,并优先审核、发放指标。对非投资类指标申请,优先审核,优先安排受理,免轮候排队。

  十、已获取皇岗、文锦渡、深圳湾、沙头角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是否可以增加或更改为莲塘口岸?

  答:不可以。粤港商务车只能通行一个口岸,且口岸选定后不能更改。按照粤港双方商定,现有和新增粤港商务车可以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

  十一、对申办莲塘口岸投资类粤港商务车指标经办人,有何规定?

  答:为保护指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申办投资类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需境外投资商户股东前来窗口签字确认、拍照;对申办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需内地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窗口签字确认、拍照。如无法亲身前来的,可以公证委托其他自然人,由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十二、对申办莲塘口岸投资类粤港商务车指标车辆,有何要求?

答:商务车应使用车长小于6米、乘座人数小于或等于8人(含驾驶人座位)的小型客车。同时,网上提交车辆登记信息必须与实际验车时车辆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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