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去年严查公转私,但实际上公转私的情况普遍存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比如个人备用金的支取、员工费用垫付后的报销、自然人投资者的分红、自然人和企业的借款等等,这些都会涉及到公对私的转账。
那么所谓的严查公转私,查的是哪些公转私行为?公转私又有可能会涉及哪些风险呢?接下来就跟诚优一起来看一看吧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三种情况将列为重点对象:
1.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
2.私对私或者私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当日累计交易20万元以上。
3.不管谁对谁,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
其实严查公转私主要是因为公对私转账可能会有偷税漏税、挪用公款和洗钱的风险。有偷税漏税风险主要因为公司财务做账
的时候是需要原始凭证的,但是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目不透明,没有依法纳税凭证,很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因此也就有了偷税漏税嫌疑。
而挪用公款是因为公司账户一定是要摆在明面.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由公司账户转入老板的私卡中,就很难区分到底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还会被判罪入刑。
其次是洗钱。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计次数过多,就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有洗钱的可能,而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款项大的对象,还有一年内收款次数累计次数多的对象。
但也并非就跟传闻一样就此禁止公转私了。因为公转私并非是私存公款,公转私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把公司的钱通过一系列过程转到个人账户上,只要转账合规合法,并且在一定额度内的正常转账,都是在允许范围内的,并不会构成偷税漏税等行为。
而私存公款则指的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个人储蓄存款的行为,这种行为极易导致贪污,挪用等行为。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这也就是说,国家禁止的并非是公转私而是私存公款这一行为 。
虽说现在严查公转私,但如果是用做公司正常业务,没有以偷逃税款为目的的公转私,是根本不需要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