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4 09:15:35

工商财税15个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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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纳兰流苏

一、企业可以开哪些发票

1.一般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2.小规模可自行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须由税务局代开。

3.个体工商户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都必须由税务局代开。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处理?

若发票丢失前已认证,可使用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若发票丢失前未认证,可使用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进行认证,同时,将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只需要抵扣联,若发票联丢失了,纳税人可将该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将该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专用发票已认证,但抵扣联、发票联同时丢失,怎么处理?

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五、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都丢了,还没认证,是不是要多交税?

不用多交税。

购买方先凭销售方提供的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发票认证,然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同时将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六、餐饮业增值税一般人,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税?

根据最新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现可按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若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现可按12%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七、企业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要向税务局报告吗?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要在完成开户后的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已有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也要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八、企业如何办理“银行代发工资”?

1、向银行提出申请,与银行签订代发协议后,向银行提供代发工资的明细、开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代发资金。

2、银行按企业提供的信息,为客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建立代发关系。

3、企业将事先做好的工资表通过银行提供的工具转换成代发工资文件。

4、企业将此文件直接传送给银行或通过企业网上银行上传银行主机完成代发。

 

九、“多证合一”企业的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应去哪个部门办理变更?

若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税收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实名办税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若企业的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企业无需到税务局,只需向如主管工商部门(工商局或市场监督局)申请变更登记信息。

 

十、企业如何核算残保金?

残保金应纳费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各地规定不一,一般在1.5%左右。

 

十一、注销公司需要办理清税证明吗?

《国家工商总局、国税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规定,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十二、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十三、注册好公司没有业务不想经营也不想注销怎么办?可以办理停业登记吗?

公司不能办理停业登记,只有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办理停业登记。最好找代理记账按时做账报税,不让公司税务异常。

 

十四、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后,纳税人应如何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公告》明确,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按照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十五、什么是股权出质,哪个部门能办理?

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务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变卖价金优先受偿。公司登记的工商部门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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