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7 19:59:05

全国收购诊所转让信息

价格  ¥100000.00起

国内蕞大的医疗机构转让收购平台

作为医疗行业领先的在线细分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医院转让、收购以及合作的专业交易服务。平台汇集了各类医疗机构资源,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药店、疗养院以及医美和口腔医疗服务机构等,为行业内的投资者、经营者提供一个全面、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自平台成立以来,指点网秉承着“自由交易,无佣金”的原则,坚持为用户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用户在平台上可以轻松发布和寻找各种医疗机构的转让、收购或合作信息,在业界中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好评。

截至目前,医疗领域已经成功吸引了超过20万的注册用户,这一庞大的用户基础不仅确保了平台的活跃度,也极大地增加了交易的成功率和效率。通过我们的努力,指点网已经成为医疗行业内部人士进行资产交易、扩展业务、寻求合作伙伴的重要渠道和信赖工具。

手机用户,请使用微信小程序




以下内容已过期


求购全国诊所信息 

1.意向合作地区:  河南郑州

标的要求:最好是医院里面口腔合作或者转让,口腔诊所也可以

2.意向合作地区:  北京

标的要求:一级医院20-30床位

医院求购

3、求购人信息:  外资医疗集团

标的要求:全资或控股收购北京、上海、深圳的综合医院、要求:100张床以上,有医保,5000-20000平米

拟控股收购框架要求:

1.二级以上综合或专科医院。床位数希望100张以上;面积在5000-20000平米。

2.营利性,股权关系清晰;

3.有医保,且资质证照齐全;

4.北京区域优先;其它天津、青岛等也考虑;

5.物业产权清晰,无纠纷。如为租赁物业,房租合理,且可稳定租赁,有大产权。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需要的材料

1、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换证应同时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3、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4、科室设置平面图;

5、执业人员: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药剂人员、检验人员、医技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规范记录本。

微信图片_20200622170419.png

我公司专业办理医院转让,医院收购,医院出售等服务性事务,有这方面业务需求的请联系我,把需求信息尽量详细点发给我们,我们帮你物色医疗机构。

如果有医院要转让的,请把医院具体地址,楼层,面积,科室等等信息告诉我们,并附上一些内外部的图片,交给我们来帮你处理转证,速度快,效果高。

  一线城市及辐射区域

北京、上海(周边苏州、无锡、宁波)、广州(周边珠海、佛山、中山)、深圳(周边东莞、惠州)

 强二线城市

西安、郑州、南京、杭州、合肥、成都、重庆、武汉、长沙、天津

微信图片_20200424212055.png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134-1874-5414 公司邮箱:505857069@qq.com
微信小程序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