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初聘工程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考核,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社局职改部门审批,对合格人员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申请初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单位考核聘任报告;个人业务总结; 证 ;就业报到证(须有人事部门签章);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职业证 (专业有要求的)的原件与复印件。
“助理级”助理工程师职称评价条件
(1)学历、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参加工作;
②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③大学专科毕业,员级职称聘任满2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④中专毕业,员级职称聘任满3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2)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和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全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传系统。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