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创意信息服务平台--起兴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新闻 申请知识产权贯标意义

申请知识产权贯标意义

发布时间:2019-02-20 17:25:56

知识产权是指“权益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运营活动中的标志、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益”,普通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发明比方创造、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运用的标志、称号、图像,都可被以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具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普遍运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呈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理论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益。随着科技的展开,为了更好维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时完善。往常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置侵权纠葛时的需求开端,才产生了“权益恳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四处充溢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效劳标志、厂商称号、原产地称号,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1、工业产权。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效劳标志、厂商称号、原产地称号、遏止不合理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则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应用的排他的权益。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正权、维护作品完好权、运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富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性。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知识产权涉及新思维方面的法律权利。一般知识产权是一种由国家在特定年限里授予个人的、能得的国家保护的权利,以制止未经授权许可证的他人商业性地利用其“拥有”的新思维。

传统的知识产权主要由两部分组织:

1.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实用新型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原产地标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

2.版权以及与其有联系的邻接权,包括文化、音乐、艺术、摄影及电影摄影等作用。

如何加强对这些传统产权的保护,是乌拉圭回合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

还有一部分是目前有争议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主要有:

⑴药品的授予专利与受到特别限制的问题;

⑵电脑程序受不受到保护的问题;

⑶工程基因产品是否可取得专利的问题;

⑷角色销售权保护问题;

⑸对电脑的软件的保护权应限于制定的密码设计还是应该扩大计算机程序的“外型和感觉”方面;

⑹晶片分布图和半导体晶片产品的设计;

⑺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内容范围等问题国务院201011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 国务院在2010115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20113月,用半年时间开展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这是中国政府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而采取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再次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信心。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版权(著作权)是无须登记或标注版权标记就能得到保护的,而专利、商标、财产则是需登记或标注版权的。

  工业产权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主要类型:

  1、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与国家、政府、国际组织相同、相识的,带有民族歧视、影响社会道德等性质的标志、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都不能够作为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2、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当然,也存在不侵权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权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够授予专利权。

  3、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著作权(版权)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

知识产权贯标是指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3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编制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已经报送国标办审批,在此次会议之前,江苏省已经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在本省开展了两年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的大幅度提高。

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著作权: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1、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2、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3、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4、知识产权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5、知识产权在好几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第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第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知识产权贯标的概述:知识产权贯标于201331日正式实施,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它是国家部委及地区政府多次出台对于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扶助支持政策,简而言之,就是企业申请了知识产权贯标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及好处。

  一、知识产权贯标目的

  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二、贯标作用及优势

  1.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强化企业领导和员工知识产权创造意识,充分调动员工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充分发挖掘其创造潜力,取得量多、质高的创新成果。

  2.全面风险防范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优化管理机制,降低运营风险。

  3.提高收益增值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让企业在融资、投资并购等资产运作上获得更大的收益。

  4.政府资助及申报项目

  实施贯标有利于企业通过国家高新企业认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证、专利试点等项目认证及获取政府相关项目资助。

  知识产权贯标

  三、知识产权贯标内容

  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

  企业应当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并要知识产权管理“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企业应当建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职责等。

  2、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

  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对上述管理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3、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各主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权利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

  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权利管理、权利运用和权利保护四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5、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6、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

  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知识产权贯标意义

  1、价值,既有助于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卖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收益。

  2、位置,既有助于稳固企业市场竞争位置,使企业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维护的产品在销售市场上的位置明显加强。

  3、降低,既有助于降低企业消费运营风险,防止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呈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

  4、竞争,既有助于提升企业中心竞争力,经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才能,支撑企业持续良性开展,坚持企业生机与动力。

  5、资质,即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作为企业申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方案项目专项资金补贴、国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必要评分条件。

  6、补贴,针对经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广东省奖励5万,深圳市奖励20万,光明新区奖励30万,南山区10万,龙华区30万,宝安区10万,龙岗区10万,福田区10万、盐田10万,大鹏10万。

  五、知识产权贯标周期

  贯标辅导周期在3~4 个月,认证周期2个月左右。出于企业的需求与工作布置,全程周期可恰当紧缩,高效率的贯标进程离不开企业指导注重和各部门参与人员的高度配合。